某人一直是一个精神状态很好,很开朗的人,但是来你交之后不久就想自杀了。不仅想自杀,还想刀了某个特定的你交的人员再自杀。
后来我想,为什么会这样呢?我觉得主要是你交的教育不是一种提供的服务,而是一种对人的控制和再教育。在你交,不是自己想获得某种教育来去获得教育,而是有一些人强加给学生:你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,什么样才是人应该选择的。学校会控制你成为什么人的选择,并控制人只能按照某些固定的模式行为。
事实上,人都有喜怒哀乐希望自己按照自己的方式活着,如果不施加压力将人折弯,压扁,可能人还是可以活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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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unn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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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觉得要是中国大学取消保研政策说不定可以减少 re,不然卷成绩卷绩点太容易玉玉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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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大对学生进行压力测试,就是为了全社会筛选一批能经得住考验的人才,区区交大学的压力尚且不能承受,将来怎么到社会上生存?所以早淘汰,可以节省社会资源,是对全校、全社会、全人类都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的。
为了这么使命重大的任务,交大背负了多少来自本校学生的骂名,就体量一下她吧。
我主要是想表达题主要是觉得有混蛋对你进行控制和强迫的话,你应该不理他或者给这个混蛋一拳,而不是让他影响自己的精神状态和生活
涂尔干《自杀论:社会学的研究》梳理及感想
南京大学 师悦 DG20120004
一、作者简介
涂尔干又叫爱米尔·涂尔干(Émile Durkheim,1858 年 4 月 15 日—1917 年 11 月 15 日),是法国犹太裔社会学家、人类学家。与卡尔·马克思及马克斯·韦伯并列为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。
涂尔干生于法国东北部的一个犹太人家庭,1882 年在巴黎高等师范学校毕业后,先后在桑斯等地的许多中学任教。1885—1886 年赴德国游学,深受德国实验心理学创始人 W. Wundt 的青睐。回国后到波尔多大学担任社会哲学讲师,后来晋升为教授。1896 年创办《社会学年刊》。1902 年,他根据社会学研究的不同对象,把社会学分为一般社会学、宗教社会学、法律社会学、犯罪社会学、经济社会学、道德社会学、社会形态学、美学社会学等。同时,他还给社会学下了定义,认为它是一门以比较的方法研究各种社会制度和社会历程的科学。1902 年转任巴黎大学文理学院时,业已享誉全国,并在该学院担任教职直到逝世,享年 59 岁,后法国政府封为国家研究院院士的第一位法国社会学家。
主要著作有:社会分工论 社会学方法论 自杀论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乱伦禁忌及其起源 实用主义与社会学等。这些目前都被视为社会学这门学科的基础著作。作为现代社会学的开拓者,涂尔干一生出版了大量关于教育、宗教、自杀、法律和犯罪的论文和专著,为社会学的学门化和科学化奠定了坚实基础,对确立社会学为一门独立学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。
二、《自杀论》的社会背景
《自杀论》这本书中运用了当时欧洲主要国家的大量的关于自杀的官方数据。在时间上主要以 19 世纪 40 年代到 19 世纪 80 年代为主,这个时期的法国内部经历着工人运动,国家革命以及和周边国家的战争,社会生活发生着剧烈的变化。同时期的欧洲大陆都处于一个相对动乱的时期。
三、《自杀论》的内容介绍
在《自杀论》一书中,涂尔干试图从社会与个人的关系上解释自杀的原因。各部分内容不再详细介绍,以下主要讨论自杀的分类。他把自杀划分为 4 种类型,即利己型自杀、利他型自杀、失范型自杀和宿命型自杀。认为利己型自杀产生于极度的个人主义。
(一)利己型
社会的人必须以他为之服务的社会作为生活前提,他需要一种高于自我的生活目标和意义。如教徒的生活目标是宗教信仰。西方近代个人主义的发展使个人与家庭、宗教和社会相脱离,从而使一些人感到生活空虚并失去目标。涂尔干指出,利己型自杀多发生在基督教教徒、自由职业者、未婚者、离婚者中间。利己型自杀与社会的整合程度成反比。犹太教、天主教、英国公教都有更强的整合力量,而基督新教在规定教徒生活目标上缺乏强制力;独身者、离婚者比有家室的人较少地负有义务;从这些脱离了社会义务和束缚的人们中产生出更多的自杀者。
(二)利他型
利他型自杀产生于过分地屈从于一种社会目标和意义,过密地结合在社会中,以致个人失去了自主。涂尔干以欧洲军队为例说明利他型自杀。在军队里,士兵被训练得不看重自己的价值,使他们感到被一种“社会价值”所扼杀,失去了自我,失去了生活的乐趣,因而军人的自杀率高于普通百姓。
(三)失范型
失范型自杀由社会混乱所导致,在混乱中社会成员的行为失去了规范,增添了痛苦。涂尔干认为,欲望与满足欲望的手段之间的不平衡是一切生物痛苦的根源。动物的生理机制为其欲望划定了界限,而人的欲望却是无止境的。他占有的越多,欲求的就越多,所获得的未能满足需求反而刺激了新的欲望。欲望有界限,人们才会感到满足和快乐,而欲望的限定只能来自社会。社会形成了一套等级秩序。不管这个秩序是基于世袭还是个人成就,正常社会中的秩序总是被大多数成员接受的。
当社会成员认为这种等级原则合理,自己应处在某一特定阶层中,他就欣然地接受该阶层给予他的限定,欲望与手段也就有了平衡的可能。当社会发生动乱、变迁时,人们失去了种种秩序和规范,欲望与手段不协调,行为混乱而无节制,遂造成种种痛苦,导致自杀率升高。涂尔干把工商业者在经济危机中的自杀现象视为此种类型的例证。
(四)宿命型
宿命型自杀是由于社会控制过度造成的,个人失去了任何希望。涂尔干认为这种类型的自杀在现代社会并不常见,他没有对此作详细的讨论。
涂尔干总结其自杀研究,提出了 3 个命题:社会的人需要一个高于个人的社会目标;对这个目标所负的义务不至于使他失去自主;他的欲望应受到社会秩序给予的一定程度的限定。
在自杀原因上,涂尔干并不完全否定个人生理上的因素,但认为那是次要的,社会原因才是主要的。他认为,当一个社会不能提供上述 3 项条件时,一些心理上脆弱的个人就可能会自杀。
https://zh.wikisource.org/zh-hans/自殺論
自杀论
作者:陈独秀
1920 年 1 月 1 日
自杀论 — 思想变动与青年自杀
一九一九年,十一月,十七日,上午,北京大学学生林德扬君在三贝子花园投水自杀了。他自杀底原因,大概是厌世。
林君底同学罗志希君做了一篇文章,叫做《是青年自杀还是社会杀青年?说林君不是因病想免除痛苦而死,乃是万恶社会迫他自杀的;他并说出三个救济底方法:(一)美术的生活,(二男女朋友交际的生活,(三)新的人生观。
北大教授蒋梦麟先生也做了一篇文章,他不把青年自杀的罪恶都加在社会身上,他说:“社会本来不能自已改良,要我们个人去改良他。他主张“奋斗到极点还要奋斗”,“用大刀阔斧斩条路,为后人造幸福”,“从地狱里造天堂”。他以为“自杀是自示其弱”,“自杀是一个大罪恶。他以为自杀算是杀了社会上一个人,而且是杀了社会上一个有用的好人。
北京《晨报》上登了一首《读<自杀论)有感》的诗:
有一个外国人,听见蒋梦麟先生谈学潮后青年底三种心理:(一)事事要问做什么,就是对于事事怀疑,(二)思想自由,(三)改变人生观。他便说:好危险!将来恐怕有许多青年要自杀。我的朋友李守常先生也要做一篇论青年自杀的文章,他这篇文章虽然还没有做出来,他的意思大概是:能自杀的人固然比偷生茍活的人好,但是再转一个念头,能用自杀的精神去改造世界,比消极的自杀更好。
杜威夫人说:“我不自杀。若是我自杀,必须先用手枪打死两个该死的人。
以上都是对于林君自杀底各种感想。我以为林君自杀,是青年自杀中底一件,青年自杀,是全般自杀中底一件,要评论林君自杀底问题,不得不从全般自杀问题说起。
自杀是一种重大的社会现象,在杜会学上是一个重大的问题;因为自杀若成了一种普遍的信仰,社会便自然破灭,那里还有别的现象,别的问题发生呢?这样重大的问题,不是简单的感想可以解答的。我现在从各种方面分别讨论如下:
一,自杀底趋势
二,自杀底时期
三,自杀底原因
四,自杀底批评
五,自杀底救济